丽水学院教室空调使用通知

时间:2025-09-29

为科学规范空调使用管理,落实节能降耗要求,现将学校空调使用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空调启用时间

空调原则上在每年夏季(61日至930日)与冬季(121日至次年315日)开放。春秋季气温适宜,原则上不开启空调。

二、温度启用标准

夏季: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时,可开启制冷模式,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冬季: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可开启制热模式,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三、教室空调管理方式

教室空调由系统根据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统一控制:

有课教室:系统将于上课前10分钟自动开启空调电源,课程结束后自动关闭。

无课教室:原则上不开放空调使用。

四、特殊使用申请

如遇大型考试、临时活动等需使用空调,申请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教室使用申请。如系统无法操作,可在确认教室无冲突后,通过钉钉向后勤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联系人范老师:663419),经核实后予以开启。

五、空调故障处理

开机操作:有课或已申请使用的教室,确认空调电源指示灯正常(吸顶机红灯常亮/有温度显示)后,使用面板按键或遥控器开启。如需借用遥控器,请联系本楼宇门卫。

故障报修:如发现指示灯闪烁或显示故障代码,请通过钉钉“OA审批-后勤服务中心-空调维修申请”填报,或联系钟老师(15925770727,短号660727,工作时间8:00-17:00)。

无电处理:如空调无法通电(无指示灯),请联系系统管理员陈老师(18857818852)通电;通电后仍无法使用,请联系本楼电工处理。

重要提醒:

空调通电指令每日执行一次,请务必提前一天完成课程审核。当天审核通过的课程,系统将无法自动开启空调。


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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