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办法》(丽学院〔2021〕253号)、《丽水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25〕22等有关规定,现就东区第五食堂十号西北风味档口租赁经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丽水学院
项目名称:东区第五食堂十号西北风味档口租赁经营
项目租赁金额(元):0.00
项目说明:
标的名称:东区第五食堂十号西北风味档口租赁经营
经营地点:东区第五食堂十号档口(经营建筑面积约36.5㎡)
合同期限:五年
经营范围:具有地方独有风味的清真风味饮食
二、申请理由:
①根据浙教计【2012】140号文件精神以及经营成本的逐年提高,且目前经营户至今已有十多年,能按照学校及后勤保障要求,认真服务师生,做好餐饮保障服务,深受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同时为增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学生口味的适应性,助力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
②根据档口租赁事项申请意见及丽水学院食堂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适用情形。
现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丽水市莲都区阿拉丁清真餐厅进行东区第五食堂十号西北风味档口租赁经营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
名称:丽水市莲都区阿拉丁清真餐厅
2025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05979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1193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七、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媒体:http://hq.lsu.edu.cn/
丽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